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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一直以来,占据世界头号强国地位的美国是大家理想的移居之地,每年都有无数世界各地的移民申请人想要移民美国,从而造就了美国移民大国的地位。
优势;
1: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体系;
移居美国后,孩子可以享受13年美国义务教育,从小学到高中完全免费。在高等教育方面,美国将全球优质教育资源的30%集中在一起,不仅有像哈佛、耶鲁等世界名校向成绩优秀的人开放的大门;而拥有美国移民身份的美国人,则更能享有超高的录取率和远低于外国学生的学费。拿哈佛来说,近几年,每年平均只有7个中国留学生有机会进入哈佛,而哈佛则给美国本土学生每年提供约2000个名额。
2:上学可以进行学生贷款;
持有绿卡的18岁以上的人,在获得绿卡的那一年可以申请各种类型的学生贷款。假如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就不还贷,找工作一年就还清。
3:在美国开公司有优惠
不像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美国外籍人士开公司要受到更多限制,而本地办公司则可享受许多优惠政策,如:公司类型、贷款、税收、经营项目等。
4:美国政府可以帮助找工作
美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专门机构,为国民免费寻找工作。持绿卡的人可以在这个部门注册他们的技能、专业知识和兴趣,他们可以免费找一份工作。与此同时,就业部还为候补员工免费提供基本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就业。
申请途径
一、雇佣移民
  雇佣移民包括工作移民或投资移民,具体包括:在美拿到工作机会、在美投资、自行申请、特殊工种。这四种形式按照申请人的条件和优先级又划分为EB-1、EB-2、EB-3、EB-4、EB-5,其中EB-1为先级别,申请受理周期最快。
  EB-1A:特殊人才
  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EB-1C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
  EB-2高级学历专家或解除能力者
  EB-3技术工人/专家/其他工作者
  EB-4特殊移民
  EB-5投资移民
   二、家庭移民
  即亲属移民,包括公民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以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申请绿卡无名额限制、无排期,立即申请立刻批准;非直系亲属需申请F-1表格,大陆出生的申请人一般要等7年。
  三、人道主义移民
  人道主义移民对象包括难民和政治庇护者。难民申请者必须不在美国,入境1年后必须申请绿卡;而政治庇护者必须在美国,呆满1年后可以申请绿卡。这两类申请者可免掉诸如I-589处理费、指纹录入费等。
  四、其他途径移民
主要包括抽签移民、K签证、LIFE法案移民、特殊青少年移民四类。抽签移民每年有5万个名额,确保每年移民美国的群众多样性(申请者的原国籍所属国在5年内移民美国人数不足5万,即可申请);K签证面对的受众是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及其未满18岁子女,入境后90天内必须与美国配偶结婚,之后可调整身份;LIFE法案移民允许某些不能申请绿卡的外国人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此项对大多数人不适用;特殊青少年移民包括在美国被虐待、遗弃或忽视的受虐青少年,即使父母没有合法身份,只要未婚就可以申请移民,但此种移民终身不得为父母申请绿卡。
  IR/CR1:配偶类签证
  美国公民可在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为其外籍配偶通过填写I-130表申请移民签证。如果美国申请人居住在中国半年以上,可选择在其就近的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驻北京或广州办事处办理I-130移民签证申请。受益人在移民美国之前和美国申请人的婚姻不足两年的话,其批准的移民签证将处于“有条件的身份”状态(CR1签证形式)。如果婚姻时间超过两年,其移民签证身份将归属与IR1类。
  IR/CR2:子女类签证
  美国公民可在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为其外籍子女或继子/继女通过填写I-130表申请移民签证。请注意:要与非亲生的孩子具有合乎资格的父母与子女关系,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规定美国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关系必须建立在孩子18周岁之前。因此,如果美国申请人再婚时,其继子/继女已超过18周岁,将不再享有IR2类的移民申请资格。在一定条件下,美国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可直接申请美国公民身份而无需办理移民签证赴美。
  IR3/IR4:领养类签证
  IR3和IR4类是为被美国公民领养的孩子签发的签证。这两类签证的申请不同于其它的移民类别。根据中国大陆法律,禁止中国大陆的小孩被外国人私自收养,外国人想收养中国小孩必须向中国民政部申请,得到民政部的允许之后才可以收养民政部指定的中国小孩。
  IR5:父母类签证
  美国公民的父母也可被看作是直系亲属。美国公民可在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为其父母通过填写I-130表申请移民签证。
  K1:未婚夫(妻)类签证
  如果美国公民希望申请未来的配偶到美国并在美国结婚的话,可向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申请K-1签证(也称作“未婚夫(妻)签证)。K-1受益人的未成年孩子(21周岁以下)也可通过填写同样的I-129F申请表并被签发K-2签证进入美国。如果K-1受益人有资格获取此类签证,他/她还必需计划与美国申请人在90天内结婚方可被允许进入美国。请注意:K-1签证是一次入境的非移民签证。受益人希望取得移民身份的话,必须在进入美国当天起的90天内和美国申请人结婚,然后可向当地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申请转CR1移民身份。如果受益人离开美国时没有转成CR1身份,他/她将不允许持同样的签证再次进入美国。被批准的K-1签证申请有效期为四个月。如果该申请过期,领事官员可酌情给予另外四个月的有效期。
  注意:K-2签证的截止期为主要申请人签证批准日起的一年之内。过了这个日期,K-2受益人将不再适合办理该签证。
  K3:夫妻类非移民签证
  为了让美国公民与其外籍配偶和子女在其移民申请办理过程中能早日团聚,美国国会在2000年新增了K3签证类别。想申请此类签证的美国申请人在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提交I-130移民申请后可提出I-129F申请表K3非移民签证申请。K-3受益人的未成年孩子(21周岁以下)也可通过提交同样的I-129F申请表并被签发K-4签证进入美国。K-4受益人不能与其K-3受益人分享同一个I-130移民申请。因此,美国申请人需要确保每一个继子/继女都有独立的I-130移民申请。
  由于在美国从K3身份转为IR/CR1身份要等很长时间,故受益人在其IR/CR1的移民申请档案到了领事馆后通常会选择办理IR/CR1的签证而不是K3的签证。